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6】1567号)要求,经我会综合自评报告及申报材料,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考察初评、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复核评定,认为我会成立以来为深圳市的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受到社会和政府的好评,未来可进一步加强社会美誉度,使之成为全省、全国绿色方面的一面标杆,按基金会评估标准,荣获省社会组织评估4A等级。并于7月20日接受省民政厅在广州大厦进行的全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