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孙莉莉 深圳市绿色基金会秘书长
【小编说】
最近,一则红红火火的消息在环境教育圈内炸响:清远通过环境教育立法啦!!消息来自1月2日召开的广东省清远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清远是继洛阳、南京、厦门之后我国第四个、广东省第一个开展环境教育立法的地级市。
深圳也没有落后,为了提升环境教育工作格局和整体架构、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基金会秘书长孙莉莉女士在前不久的深圳市政协委员会第六届第五次会议上,建议深圳市政府设立《深圳环境教育法》。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孙莉莉女士关于深圳市环境教育立法的建议吧!
近年来,全球环境问题忧虑日深,我国环保设施选址“避邻”现象、垃圾分类推进缓慢等问题凸显。而环境教育,是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从根本上解决现有环境问题的关键,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深圳在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教育发展上已经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
▲ 2014年深圳人居委将华侨城湿地设立为全国首家自然学校; ▲ 同年,深圳市城管(林业局)在福田红树林保护区开办了第一个国家级保护区内的自然教育中心; ▲ 2015年,福田区政府将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委托给红树林基金会管理,成为全国首家由专业社会公益组织托管的市政公园,以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突出亮点; ……
之后,深圳城管局(林业局)在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过程中再接再厉,创建了二十个城市自然教育中心。深圳市教育部门也积极在校内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编制各类地方环境教育教材及课程。
自2015年第一个自然教育中心在福田保护区落地,
深圳至今已有十余个基于保护区、植物园和公园系统
的自然教育中心开放,获得公众广泛认可。
但我们也认识到,现有的深圳环境教育资源较为分散,存在财政支持不足、环境教育活动零散、学校与户外教育场地脱节等问题。进一步有效推动全面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提高环境意识,需要在顶层建设上进行统筹、协调,由市政府制定《深圳市环境教育法》。
在这方面,很多城市都已经走在深圳前面。如天津、厦门制定了地方环境教育条例;杭州的学生可以到户外环境教育场所打卡上课;上海的中小学生可以在课程时间到科普展厅、保护区进行学习。同为珠三角地区的东莞、清远都在积极筹备,清远更在今年1月初通过了环境教育立法。
国际上,环境教育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斯德哥尔摩会议)上发布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标志着国际环境教育的诞生。
宣言的第十九条原则就是:“为了广泛地扩大个人、企业和基层社会在保护和改善人类各种环境方面提出开明舆论和采取负责行为的基础,必须对年轻一代和成人进行环境问题的教育,同时应该考虑到对不能享受正当权益的人进行这方面的教育。”
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如今,美国、巴西、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已有明确的环境教育立法。
以香港为例,其自然教育主要基于郊野公园和自然保护区。1970 年代,香港开始筹划郊野公园,1976 年颁布《郊野公园条例》,奠定了香港郊野保护及郊野公园的职能,明确提出郊野公园的用途包括自然保育、教育、康乐、旅游和科研。加上数十年来的自然护理措施,缔造了香港郊野多样化的生态环境,成为大量野生动植物的生存之所。

在《郊野公园条例》的推动下,渔农及自然护理署
在香港各区共设立16条具科普教育功能的树木研习径。
图为薄扶林树木研习径,
香港首条以介绍本地树木品种为主的树径。
香港教育局每年资助400多所中小学
参观米埔自然保护区
教育决定意识。世界各地的实践表明,环境教育立法能极大地推动环境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公众对环保事业的热情和参与水平。因此,我建议:市政府牵头协调立法单位及各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等,盘整、统筹各类生态教育资源和场地,对接学校和自然教育中心,保障环境教育活动的财政支持,将深圳打造成自然教育之城,生态文明之城。
《深圳市环境教育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环境教育应遵循统一规划、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既需要市、区政人民政府领导协调,也需要调动社会资源,汇集全民,众建共享。 二是应进一步强调和重视学校中的环境教育。尤其是鼓励学校为学生提供在真实的自然生态环境中进行学习的机会。要求学校为每个学生提供每个学期至少4个小时的户外环境教育学习活动,同时设计系统有效,主题鲜明的环保课程。 三是善用深圳已有的自然教育中心/自然学校资源,要求学校的户外环境教育课程与自然教育中心对接。 四是要求深圳的企事业单位、教育单位施行“环境教育四小时”,即每人每年需要进行至少四个小时的环境教育学习。教育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包括讲座、报告、观影等,也有户外学习、参与环境提升活动、净滩、清山、学习垃圾分类等等。 五是对环境教育工作予以财政保障。由市、区人民政府将环境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环境教育学习活动的费用。推进环保志愿组织承接环境教育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六是鼓励保护区、环境设施、风景区、公园、展馆展厅、科研院所等适合的场地申请成为环境教育实施场所。符合条件的场所申报为环境教育基地。市、区人民政府对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支持。
接下来,粤港澳大湾区的许多城市都将进入环境教育立法的程序。深圳也应抓紧在环境教育和生态建设上大发展的机会,积极推动立法进程,迎接环境教育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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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环境教育的春天》,周士凭,《环境教育》2019年1-2期
▪《深圳市自然教育体系构建研究报告》,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林业局)、红树林基金会
▪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郊野公园树径”网站:http://treewalks.gov.hk/index.php?lang=tc
孙莉莉女士简介

孙莉莉,深圳市绿色基金会理事秘书长,红树林基金会发起人、理事、终身荣誉理事,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理事,深圳市政协委员。同时也是一位出色的企业家,将企业家思维融入公益行动,在撬动政府与民间NGO合作、动员公众参与环保行动方面颇有建树,有丰富的滨海湿地保护经验。现带领深圳市绿色基金会,致力于推动城市生态提升和自然教育发展。
编辑 / 关伊晴